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(管委會),市府直屬各單位:
《湛江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部分政務服務事項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已經市政府第十四屆 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對《目錄》所列下放委托事項,原實施單位要抓好調整后的監管職責落實,迅速制訂調整后事項的后續監管方案或辦法;各縣(市、區)要主動做好銜接落實工作,并及時向社會公開。
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,請徑向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。
附件:湛江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部分政務服務事項目錄
湛江市人民政府
2019 年12月29日
附件
湛江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部分政務服務事項目錄
下放事項(9項)
委托事項(7項)
調整事項(1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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